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司法网拍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2023年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助人员,从事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30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计算机、文秘类、文学类专业优先; 4、要求驻马店市常住户口(含所辖县、区),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之间;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6)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准备完成后请发送至邮箱:ycqfyzzbrs@163.com。不按规定格式报名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表》(以excel格式报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以PDF格式报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 3、报名者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请通过公告后附件或登录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官网主页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并将所有报名资料以自己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察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两项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入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1张前往面试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变,对考核合格者,由法院统一安排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生参加考试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咨询电话:0396-2826385 监督电话:0396-2160102 附件:驿城区法院2023年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14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计算机、文秘类专业优先; 4、要求驻马店市常住户口(含所辖县、区),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之间;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6)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准备完成后请发送至邮箱:ycqfyzzbrs@163.com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1张。 4、报名者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请登录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官网主页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察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两项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入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1张前往面试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变,对考核合格者,由法院统一安排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及驻马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通知。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参加考试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考咨询电话:0396-2826385 监督电话:0396-2160102 附件: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31日
·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点击下载)
·
2022年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要求,自2022年1月10日起,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远程申诉信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一、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请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二、采取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提倡通过线上调处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http://tiaojie.court.gov.cn,谷歌浏览器)在线申请调解纠纷。 四、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等,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进行办理诉讼事项。 五、网上信访。请登录http://ssfw.zsszwx.com/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网上立案”,点击进入申诉信访。 电话信访。有专人值守电话接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拨打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电话:0396-2887291。 邮件信访。请将信访申诉材料邮寄至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150路东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本院将认真负责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此通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0日 附:诉讼服务电话:12368 执行立案:0396-2826155 民事立案:0396-2826091 网上立案:0396-2826092 行政立案:0396-2826097 再审立案:0396-2826093 诉前调解:0396-2826160 诉讼费办理:0396-2826089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因原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较小,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现代化诉讼需求,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更全面的需求,立案庭、执行局现已搬迁新址,相关业务请到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新址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万博林地海湾西门南侧)。 2、立案庭联系电话:0396--2826091 / 2826092 执行局联系电话:0396--2826113 / 2826015
·
2021年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内容
诉讼指南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2020年3月驻马店市委..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驿城区法院感受“一站式”诉讼服务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驿城..
·
驿城区法院开展“学雷锋 讲..
·
驿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学《条..
·
院长担任审判长 行政机关“..
·
驿城区法院开展“学报告、强..
·
【喜报】驿城区法院行政裁判..
·
周末不“打烊” | 驿城区法..
·
驿城区法院组织各法庭负责人..
·
【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庭调解..
·
驻马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
法院要闻
更多>>
为充分展现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拓展接受监督的深度与广度。3月7..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驿城区法院感..
·
驿城区法院开展“学雷锋 讲奉献”文..
·
驿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学《条例》 树..
·
院长担任审判长 行政机关“一把手”..
·
驿城区法院开展“学报告、强引领”党..
·
【喜报】驿城区法院行政裁判文书获20..
·
周末不“打烊” | 驿城区法院加班进..
·
驿城区法院组织各法庭负责人到关王庙..
案件快报
更多>>
2023年2月23日上午,驿城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肖静当庭调解成功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最..
·
【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庭调解有力度 ..
·
【以案释法】猥亵女童被严惩,呵护幼..
·
院长带头审理“民告官”案件 当庭宣..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驿城区法..
·
【以案释法】下班途中绕道买菜发生交..
·
【以案释法】天上不会掉馅饼 谨防遭..
·
【能力作风建设年】邻里积怨得化解 ..
·
当庭宣判,实现“可见正义”
少年审判
执行动态
更多>>
·
致敬坚守!农历年最后一工作日驿城区..
·
辗转两地执行忙 司法拘留显声威
·
节前执行不“打烊” 全力以赴护民生 |..
·
【能力作风建设年】驿城区法院召开执..
·
【我为群众办实事】 执行也有温情在 ..
·
【我为群众办实事】 强制执行快准狠 ..
队伍建设
更多>>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驿城区法院感..
·
驿城区法院开展“学雷锋 讲奉献”文明..
·
驿城区法院开展“学报告、强引领”党..
·
周末不“打烊” | 驿城区法院加班进行时
·
标兵风采 | 驿城区法院2023年1月办案..
·
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
案例评析
更多>>
·
【以案释法】猥亵女童被严惩,呵护幼..
·
【以案释法】电信诈骗套路多,提高警..
·
【以案释法】下班途中绕道买菜发生交..
·
【以案释法】天上不会掉馅饼 谨防遭遇..
·
差点儿“要命”的聚餐
·
空转的1000万
·
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如何..
·
交通事故案件案例评析之一
法律文库
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
·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
·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
司法公开
法官札记
·
做法官首先要做一个好人
·
让每位群众都感受到法律..
·
“母亲”生日那天 我调..
·
法官札记
联系我们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大道西段1099号
联系电话:0396-2826318
联系人:黄志刚
邮编:463000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院频道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