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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信无资质个人,欲出国务工反赔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7-04-21 14:45:32


            近日,多名原告因交纳中介费后却得不到务工机会将中介人马某诉至本院。

            诉状中称,被告马某于2015年向原告宣传交纳一定中介费用后可安排其出国务工,每月工资8000元至10000元,务工期限为一年。马某收到定金后却迟迟未能安排原告等人出国务工,后原告再无法联系到被告,只好来我院起诉。

            经查,被告已因组织偷越国(边)境罪于外地被捕入狱,其并不具备组织出国劳务的资质。

            我国劳务出口主要有以下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根据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安排劳务出口;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需提供雇主的雇佣证明和担保)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报名出国劳务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一)、通过当地政府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局)的处经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或在外经贸部网站查询了解外派公司,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备外派劳务或境外就业经营资格;(二)、所去境外公司和雇主的名称、区域;(三)、与经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基本信息;(四)、没有《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不能被派往出国务工。在报名时,可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如是受委托的代理单位,则可要求其提供委托公司的委托书和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委托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因此,有意出国务工的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积极了解相关事项,认真判断,以免像上述原告一样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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