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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获得免费office365_365bet线上娱乐_365bet在线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节点施行监控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9-02-25 15:57:40


        怎样获得免费office365_365bet线上娱乐_365bet在线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节点施行监控的意见(试行)

        为提高执行实施案件的办理效率,促进执行实施案件在法定执行期限内结案,根据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监控制度,由执行局长负总责。

        案件较多的法院设专职节点监控员,节点监控员负责流程节点的日常监控工作,直接归执行局长管理,向执行局长负责。

        二、节点监控实行日监控制度

        节点监控员根据本意见罗列的监控节点及节点期限要求,对需要进行节点提示的,制作节点提示通知单,于当日送达承办法官。节点监控员将当日的节点监控情况汇总后报执行局长。

        三、执行局长根据节点监控员的报告约谈承办法官,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完成流程节点。节点监控员对约谈的期限要求做好记录。

        承办法官未能在期限内改正或完成流程节点的,节点管理员制作节点督促通知单,于当日送达承办法官。对未能在期限内改正或完成流程节点的情况,每周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对立案后3个月内未结案,亦未显示有需变现财产的,节点管理员制作终本提示通知单,于当日送达承办法官。

        承办法官收到终本提示通知单后,应当及时启动终本程序或将需变现的财产补充录入系统并启动财产变现程序。

        五、每季度定期对监控工作进行检查,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附: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节点监控清单及节点要求。

        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节点

        监控清单及节点要求

        一、案件接收节点

        1.接收案件节点

        节点要求:立案庭立案到移送指挥中心接收案件时限为2日。

        (立查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后,立查控措施完成后2日内移送指挥中心。)

        注意事项:案件移送执行指挥中心后要及时接收案件并验证当事人身份信息是否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2.发出执行通知书节点

        节点要求:立案10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注意事项:同时审查是否有保全财产,并在财产初查结果一栏中正确选择“是否有财产”或者“是否有足额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二、财产查控节点

        3.网络查控节点

        节点要求:立案10日内启动网络查控,30日内完成网络查控。注意事项:需完成“网络查控结果分析”,保存并流转。点对点及总对总内需查询的协执单位可以一次勾选,没有机构代码或者当事人身份证号码的需在案件主体信息添加后再发起查询,网络查控节点的关键之处在于启动网络查控后,及时生成信息反馈表,并对于查控结果必须进行分析,才能走完全部流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流程系统节点要求)

        4.启动传统查控节点

        节点要求:对于网络查控到财产不能足额满足执行标的的案件,要在完成网络查控之日起10日内启动传统查控。

        注意事项:完成网络查控后,对于查控到的财产不能不能足额满足执行标的的案件,执行团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10日内至少开始调查、传唤、搜查、悬赏执行、司法审计的任何一项措施,在节点中登记采取相应措施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流程系统节点要求)

        5.完成传统查控节点

        节点要求:传统查控在3个月内完成。

        注意事项:完成传统查控后,对于查控结果必须进行分析,才能走完全部流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流程系统节点要求)

        三、有财产执行程序节点

        6.财产控制节点

        节点要求: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反馈之日起,能够线上控制的,48小时内采取控制措施,其他财产10日内采取控制措施。

        注意事项:网络查控应及时作出控制申请,以免超时限导致财产流失。

        (第三方评估节点要求)

        7.启动划拨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系统允许划拨之日起15日内启动划拨。注意事项:冻结后在期限内及时采取划拨措施

        (第三方评估节点要求)

        8.启动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程序

        节点要求:在对财产采取控制措施之日起30日内启动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程序。

        注意事项:确保在期限内完成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9.发送当事人处置参考价报告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人民法院收到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说明补正等报告后,应当在3日内发送给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注意事项: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发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10.评估异议提起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当事人可在收到网络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提起评估异议。

        注意事项:及时将相关异议情况录入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1.评估异议审查节点

        节点要求: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异议自提交法院之日起15日内,按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完毕。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异议,在3日内交评估机构予以书面说明。

        注意事项:区分情况按程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2.启动变价程序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在参考价确定后10日内启动财产变价程序。注意事项:接收移送材料后,计算拍卖日期、制作标的物公告及调查表。核查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有抵押情况,起拍价、保证金和加价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13.拍卖成功确认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已成交的案件,在公告确定的尾款交纳期满后30日完成流程节点。

        注意事项:需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操作完成。

        (流程节点要求)

        14.启动二拍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一拍流拍结束后30日内启动二拍。

        注意事项:二拍起拍价、保证金和加价幅度的修改与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15.以物抵债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二拍流拍的,应当于10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

        注意事项: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确认是否以物抵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

        16.启动变卖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不接受以物抵债则在流拍之日起15日内启动变卖。注意事项:变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和加价幅度,变卖期60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17.拍卖或以物反抵债移交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裁定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15日内财产移交。注意事项:期限内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

        18.案款完成发放

        节点要求:款物到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款物发放。注意事项:款物发放需经审批。

        四、无财产执行程序节点

        19.无财产启动约谈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拟终本案件,终本前10日内启动终本约谈.

        注意事项:约谈的内容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五条。

        20.约谈执行线索节点

        节点要求:终本约谈时,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要提供财产线索的,给予申请执行人提交线索的时限为7日以上、30日以下。注意事项:无财产启动约谈时限节点与约谈执行线索节点为关联节点。

        21.线索核查节点

        节点要求:线索提交后7日内启动线索核查。

        注意事项:通过线索核查,对于查明属实的财产要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后续节点为有财产执行程序节点;对于线索不属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续节点启动终本程序。可直接核查,亦可委托核查。

        五、结案、归档程序节点

        22.结案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非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有财产不需变现的案件6个月内结案;有财产需变现的12个月内结案。

        注意事项:(需延期的)延长期限需依法审批。

        23.归档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终本案件结案之日起15日内移送归档,其他案停30日内移送归档。

        注意事项:注意在时限内归档不要超期。

        (《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会议纪要》、《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第三十条)

        24.启动恢复执行时限节点

        节点要求:已核查有财产之日起7日内启动恢复执行。注意事项:注意及时立案。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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