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运某与被害人陈某系同村村民。运某在本村建筑队负责带班。2020年9月11日8时许,运某等人在陈某安家施工,陈某推着自家的小推车来此准备从运某工程队的罐车上接灰,运某想先用用陈某的小推车,再让陈某从罐车上接灰,遭到陈某的拒绝。运某为此说道“不让陈某接灰”,但陈某在他人的帮助下接了几车灰后离开。当日15时许,陈某酒后来到陈某普家找到在此施工的运某,为上午接灰一事二人发生争吵、厮打。在厮打中,运某致陈某左侧锁骨骨折。经怎样获得免费office365_365bet线上娱乐_365bet在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左侧锁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同年9月23日,被告人运某经口头传唤主动到案。在审理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运某自愿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二次手术费及其他费用等共计5.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运某未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运某无前科、案发后经口头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事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本案中,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对其酌定从轻处理。
裁判结果
被告人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说法: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会对被害人造成身体的巨大伤害,也会给被告人本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面对矛盾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因一时冲动作出错事到最后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