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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心理疏导“三步曲”工作法助力家事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19-05-20 16:01:3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因此,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怎样获得免费office365_365bet线上娱乐_365bet在线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成立了心理疏导团队,并探索实施了心理疏导“三步曲”工作法,助力家事纠纷化解。

            一是“找”,即通过“一看二填三谈”找出家事纠纷产生的问题根源。这是对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的基础。“一看”即在案件到达家事审判法庭以后,承办法官通过阅读诉状对双方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初步了解;“二填”即在传票送达过程中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夫妻感情评估表”、“子女情感评估表”、“财产申报表”等3个表格,涉及感情基础、情感沟通、纠纷产生原因等问题,使承办法官对双方感情状况及问题产生原因有进一步了解;“三谈”即在开庭前,在家事接待室与当事人接触,通过宣泄法让当事人畅所欲言,帮助当事人缓解不良情绪。待其情绪平稳后,鼓励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对诉讼的基本期望。如在王某娟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互相谩骂,眼看调解不成,家事审判庭张法官赶紧将原告王某娟引导接待室稳定清晰,并耐心询问双方矛盾起因,王某娟越说越激动,最后嚎啕大哭,原来双方婚后琐事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张法官一边感慨其在婚姻生活中的不幸遭遇,一边向其讲述了自己刚结婚时的类似经历,引起了当事人王某娟的共鸣,张法官趁机向其传授了自己的夫妻相处之道,在张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夫妻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重归于好。

            二是“疏”,即针对不同类型案件采取不同疏导措施,解开纠纷双方“思想疙瘩”。这是解决家事纠纷的关键。根据近年来的家事纠纷案件审理经验,该院家事审判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分类,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心理疏导措施,从而为下一步化解矛盾打好基础。如对新婚不久就要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在其传票送达过程中要求其提供结婚录像,在庭前调解或庭审过程中利用多媒体进行播放,唤起当事人对甜蜜恋爱、结婚过程的美好回忆;对因婆媳关系不和、夫妻双方没有较大矛盾的当事人,一边宽慰原告,劝其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一边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劝其充当婆媳之间的调节者,同时向男方母亲讲述婆媳关系长期得不到改善给家庭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对有孩子的夫妻离婚案件,则通过实际案例重点向双方当事人分析离婚对孩子成长造成的伤害,特别是心理上的伤害;对赡养纠纷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来到法庭共同参与调解,将社会规范、道德伦理、亲情文化向当事人分析透彻,进行寓情于法、寓法于理的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本着合法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一步协商,打消彼此之间的嫌隙和顾虑。

            三是“导”,即在前两步的基础上对纠纷双方的诉求进行引导。经过矛盾纠纷原因查找、情绪释放和心理疏导,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在此基础上,该院家事审判法官因势利导,推动案件“案结事了”。对经过心理疏导,能够认识到自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也能看到对方身上的优点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积极引导双方重归于好、撤回起诉;对经心理疏导后,犹豫不定的双方当事人,判定2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防止“冲动离婚”对双方和子女造成伤害;对经心理疏导后仍坚决要求离婚的,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对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解,力争双方满意,实现“好聚好散”;对家庭继承、赡养纠纷案件,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当事人发扬互相扶助精神,照顾条件较差的兄弟姐妹,维护好当事人之间的亲情。

            心理疏导“三步曲”工作法实施以来,一大批家事纠纷得到了根源性化解,确保了辖区内家庭关系的和睦和社会大局的和谐。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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